肉夹馍-《穿书女想要我的金手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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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郁青青得到了食谱,想要开食肆的时候,头一个念头想的就是卤味,因为卤味甚至在幽深的巷子里,也可以打出名头。
在京城里的惜花苑里,郁青青听过卤百香的发家史,那一段颇有些传奇的故事。
这一天白天,郁青青在薛娘子家中抄书,晚上也宿在她这边,就决定和母女两人讲卤百味的故事。
忙碌而又艰辛的生活让薛娘子很久都没有给穗穗讲故事了,穗穗的身子支棱着,长长的睫毛扇啊扇,对郁青青的故事很感兴趣。
郁青青捏了捏穗穗的腮帮子,徐徐说着卤百香的故事。
京城里的卤百香最开始是开在巷子深处的,清晨把盖子一掀,小火煮沸熬得喷香的卤味,随着瓦罐里的咕嘟咕嘟的冒着细小的泡,令人香得流口水的味道就散了出去。
扩散出去的香气吸引了带着好奇心的食客,等到了巷子里,就发现了这家门店很小,但是熬煮得异常喷香的卤味。
大师傅手起刀落,很快就把饱满卤汁的鹅肝切成小片,捞出提前切好的五花肉,入口的瞬间肉汁就爆在口舌之间。
无论是食欲不振的妇人还是挑嘴的老饕,都在这个小小的食肆里满足了口腹之欲。深巷里的卤百香就这样传出了名头。
等到后来,还有微服私访的皇帝尝过了卤味,赞叹卤味的精妙,这卤百香就走出了巷子,在闹市里开了“卤百香”食肆。
因为卤百香,京城里把酒香不怕巷子深补上了第二句话。
“酒香不怕巷子深,卤香不怕没人来”
听完了这个故事,穗穗用手摸了摸嘴角,大大吸溜了一下,“哇,好厉害。”
薛娘子点着灯在缝补衣服,揉了揉发涩的眼睛,才说道:“真有那么香?”
穗穗着急地说道:“娘,姐姐说的肯定是真的。”一边说着,还生怕母亲不信,脑袋不住点着。
自从郁青青舌战邹娘子之后,郁青青在穗穗心中的形象堪比天神。
薛娘子摸了摸女儿的脑袋,用牙齿咬断了多余的线,她舒展了身体,才开口。
“好,我知道会很香了,可是……卤味的方子一般都是不传的,甚至我知道以前我住的地方,有一家的方子,还是从祖上一直熬煮到现在。”
穗穗仰着头,眼睛疑惑地瞪大了,“那不会臭吗?”
薛娘子收好了针篓,再把手中的衣服折好,到了现在,她忙碌的一天就结束了。
“不会的,这种叫做老卤,每日里都会熬煮,怎么会臭?”
肉香深深和卤汤糅合在一起,这种卤汤越卤越香,而且因为东家的生意兴隆,怎么会有机会臭?
郁青青看过食谱,知道卤汤是需要油封保存的,倘若是保存不好,确实会出现“开花”的情况,那就是开始生一种叫做“霉菌”的物质,必须要用烈酒消毒,才能避免卤汤进一步霉变腐败。
不过就像是薛娘子说的那样,如果要是日日用上卤汤,生意兴隆,也就没有机会腐败。
穗穗抱住了郁青青的腿,“姐姐想要卖什么卤味?”
这也是薛娘子的疑惑,郁青青现在做的菜比她要好,但是要开食肆是不够的。
眼前只是个未满十三的瘦弱姑娘,按道理她怎么都不应该相信,只是薛娘子又总觉得这姑娘身体里充满了不屈的勃勃生机,让她想要试一试,或许抓住了这个机会,她的生活就会有所改变。
就像是郁青青说的,她不能一直这样疲惫地洗衣、缝补衣服,这样一个月下来,只能够勉强维持开支,倘若是穗穗或者自己再病了,就会重回到一无所有的状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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